主体注册
1.确认注册协议
2.主体信息填写
3.完成注册
企事业单位 自然人(注销企业)

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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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进行各类交易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和组织,均须申请注册主体信息。

一、主体的权益与责任

(一)主体的权益:

  1、可以通过本网站及时查询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各类交易信息。

  2、可以在本网申请参与符合其资格和主要业绩要求的各类项目交易活动。

  3、主体在注册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和网上提交的资料都将进入主体数据库。

(二)主体的责任:

  1、主体必须为网上填写、发布或承诺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发布失实的和有歧视的信息。

  2、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网站的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参与招投标活动。

  3、主体须接受我中心对上传的信息进行核对。

  4、本网向注册主体提供的用户名称CA锁、密码只允许主体使用。

  5、本网向主体提供的项目信息之编辑、编制、传播的版权和知识产能全部由本网拥有,未得到本网事先以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形式复制、散布、出售、出版、广播、转播该信息。

  6、主体提交的信息如果发现为虚假信息,将会记入信用评价体系。

  7、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本网信誉和经济损失的,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有权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并根据情况取消其主体资格。

二、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信息网责任

  1、投标单位按照规定在网上申请注册成为新主体时,本网及时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

  2、本网保证信息的传递、发布和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本网通过信息跟踪,对违法、违规的不合格主体,将及时取消其主体资格,并按相关处罚规定不再允许其在处罚时间内的重新注册和参与本网站招投标业务。

三、主体注册说明

  1、申请成为注册主体的单位,尽量由单位从事招投标业务的部门或者办公室等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并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方便注册单位其他人员以后登录。

  2、主体通过申请资料核对确认后即可登录系统,未通过主体申请资料核对的将及时给予通知。

四、注册主体库管理的基本原则

  1、填报信息的用户必须确保本单位信息的真实有效,并对本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信息一经核对确认后,不可随意更改。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承诺书》中的约定予以处理。

  2、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将用户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当用户信息发生合法变更时应携有关材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时到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注册窗口进行变更确认,因未及时变更造成的后果自负。

  3、为确保企业信息的准确性,各企业在录入本企业信息时应将信息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录入。

  4、用户信息如发生资质等级降级、证件有效期过期、人员变更等未及时变更信息而参加投标的,将一律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5、用户信息登录账号、密码应严格保密,如丢失密码应及时通知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注册窗口进行更改。

  6、用户信息库中的有关主题资料信息将在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不宜公开的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五、免责条款

鉴于不能预见或预防所有网络环境的变化和技术上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些变化和问题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服务的中断。用户应对此表示理解,并承担使用本网站、产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风险和后果。同时,用户应对从本网站下载或通过本网站、产品所提供服务而获得的任何信息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

六、验证地址及时间

根据信息受理地到对应地区的环境能源交易所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同意 《河北省排污权电子竞价细则》、 《河北省排污权市场交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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