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交易须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一、转让形式
通过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报名时间)结束后择日进行交易。
(一)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该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以挂牌底价为最终成交单价进行转让;
(二)若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受让方需为合法有效经营的境内法人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其他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登记表》;
(二)《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复印件(如有);
(五)企业同意购买指标的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或党委会决议。
(六) 其他